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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体育局党组关于杨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冀体党组〔2017〕22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1月22日省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杨峰同志任河北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小英同志河北省体育局离退休干部处处长职务,退休。
2017年2月22日省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省公务员局3月14日批准:
靳振收同志任河北省体育局奥运事务处处长,免去其河北省体育局调研员职务;
田亮同志任河北省体育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河北省体育局办公室科员职务;
王洋同志任河北省体育局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河北省体育局机关党委科员职务;
高欢同志任河北省体育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河北省体育局办公室科员职务;
免去路智勇同志河北体育馆副馆长职务;
免去李典、王晓平同志河北省体育局调研员职务,退休。
2017年3月20日省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李奇同志的省体育局财务结算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河北省体育局党组
                             2017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赵鑫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