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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70号提案的答复

寇广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省运动健儿商标保护工作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加大维权力度。省体育局将会同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组织专业律师研究组建我省体育健儿商标维权团队,针对体育健儿商标保护工作需求,研究制定具体举措,进一步提升维权工作水平和质效。

二、加强行政监督,形成高压震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持续加大“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打击与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恶意抢注奥运健儿姓名及相关热词商标的单位及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并通过信用约束等措施加强监管,切实形成高压震慑,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加强调查摸底,建立沟通机制。省体育局将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同省律师协会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对我省体育健儿商标侵权的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摸底调查,为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关措施奠定基础、提供依据。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保护意识。省体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号、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执法人员普法、宣传栏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我省运动健儿商标保护宣传活动,对各运动中心、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进行重点宣传,提升运动健儿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河北省体育局

2022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河北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