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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433号建议的答复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43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策支持促进我省职业体育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体育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支持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成立体育社会团体和参照其他省份经验,构建专项资金+产业基金+社会资本的资金支持体系”的建议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冀办发〔2016〕54号)规定“财政资金安排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重点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对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财政资金原则上不再直接投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省级产业发展资金安排使用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03号)规定“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切实解决财政资金安排缺位、越位问题,财政资金重点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

以上两个文件均对财政资金投入市场领域进行了限制规定。近年来,为解决财政资金不能直接投入体育企业的问题,省体育局积极运作,深入研究支持体育企业的发展路径,2016年报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了“河北省体育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基金首期募集资金4.2亿元,以股权投资形式专项用于支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装备制造、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目前,河北省体育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已设立两支子基金,面向全省征集体育产业项目,对于符合条件的职业俱乐部、体育企业,建议通过申报产业基金支持的方式落实扶持资金。

二、关于“打造品牌体育赛事”的建议

近年来,为更好培育我省体育赛事市场,打造河北赛事品牌,鼓励和支持各地、各单位积极引进承办国际级、国家级高端赛事,组织创办自主精品赛事活动,进一步提升竞技实力,推动全民健身,带动体育产业发展,拉动体育消费,提升河北体育强省形象和影响力,省体育局研究制定了《河北省体育彩票公益金补助赛事活动暂行办法》(冀体规字〔2018〕3号),对符合条件的赛事活动根据赛事等级、规模、类别给予30-300万元的补助。2020年4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62号)进一步提出,鼓励各市、县(市、区)政府引进和承办影响力大的国内外体育赛事。对市、县政府承办的国际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和全国性最高水平的单项体育赛事,省根据实际情况,按项目类别、赛事等级、竞技水平、影响力、办赛支出等,给予适当奖励。

三、关于“加大职业体育企业招商引资力度”的建议

在制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2019〕-78)和《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62号)过程中,我们都提出类似建议,已经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正在研究包括体育行业总部组织(机构)引进认定的工作。

四、关于“完善体育产业信贷政策;建立职业体育税费支持政策”的建议

《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62号)明确提出: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体育产业的信贷支持。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体育企业纳入支持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对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资金奖励。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相关保险产品。落实税费政策。体育企业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严格落实体育场馆及健身休闲设施用电气热价格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的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细化责任分工,推动政策落地落实,支持我省品牌赛事提档升级,繁荣竞赛表演市场。



河北省体育局

2020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河北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