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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体育局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精神,以及我省《实施方案》、《2017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要求,我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重视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治体的意识和能力
省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各级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了全局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省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将学习普及体育类法律法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各级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了全局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一是局党组中心组率先垂范、带头学法,坚持将法律知识作为集中学习的一项基本内容,2017年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合同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全年累计党组会学法4次、专题部署法制工作3次。不仅开展了依法治体专题学习,还专门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学习了《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等党内法律法规。目前,在局党组的带动要求下,局各直属单位均建立了学法中心组制度,确保了每年5天的学法时间。二是对体育系统各级干部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2017年5月22日至5月26日,在河北经贸大学举办了“河北省体育局处级及以下公务员综合能力提升”干部选学专题培训班,专门开设“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课程。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体育系统基层执法人员法治水平,我局于2017年8月23日举办了全省体育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对有行政许可权力的市、县(区)体育局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单位依法行政理念,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在省体育局门户网站建立政策法规专栏,方便机关人员和群众学习、了解最新体育政策法规。通过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发布体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机关、系统和社会随时学习、查阅和使用提供便利,促进了全体公务员学法、用法和对外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体育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普法水平和效果

       我局严格按照《河北省体育局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体育类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了普法效果。一是以8.8全民健身日、12.4宪法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2017年12月4日,省体育局办公室联合石家庄市体育局一行5人到省会法制公园参加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政策单5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4块,开展体育法律法规知识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宪法意识和体育法治观念,同时也为我省体育事业做出了良好的宣传。二是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12月6日,省体育局首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江海作讲话,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东奇主持仪式。这次宣誓仪式,是贯彻落实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贯彻中央决策、依法推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具体行动,对于增强省体育局机关干部队伍的宪法意识,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具有重要意义。三是2017年机关为机关公务员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学习书籍共100余本,要求单位各处室按照工作实际制定法律学习计划,扎扎实实开展法律知识学习。
       三、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合理规范体育执法行为
       我省是国务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省份,此项工作是今年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按照全省依法行政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把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何江海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东奇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体育局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相关工作。同时,调配了1名法制审核人员,以提升体育审核工作效能。二是精心谋划设计,研制印发了《河北省体育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研究制定了3个办法、4类文本和5个清单,并在官网进行公示,为工作开展提供了遵循和指导。三是强力落实推进,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局官方网站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一步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完善公示平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让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运行;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落实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让权力运行经受法治的检验。2017年11月顺利通过了法制办对于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
       四、严格清理体育类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与体育事业改革发展相适应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我局扎实推进文件清理规范工作。一是全面把握清理范围,研究制定了《河北省体育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制度》,对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清理要求和清理时限。二是明确清理责任主体,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对照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甄别、逐件审查,并上报局办公室,制定了专项工作台账,摸清了底数。三是突出清理重点,着重对与“放管服”改革决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涉及的已修改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严格自查清理,并印发了《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其中保留省政府规章6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修改1件(修改了《河北省全民健身活动办法》);局属规范性文件拟保留26件,废止3件,失效5件,努力做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与体育事业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
       五、健全规范各项制度,依法依规依章推动体育事业开展
       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精神和我省《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需要,研制实施了一系列制度办法,省体育局系统制度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依法依规依章开展工作、推动事业的良好局面正在逐步形成。具体来讲,我们建立了《河北省体育局法律顾问制度》,并依规依法聘请4名法律顾问,就重大行政决策及日常工作中,凡涉及到法律问题的,均须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依据法律意见作出合理决策;出台了《河北省体育局合同文本审查管理办法》,委托法律顾问对25个局直属单位的215件对外合同文本进行了审核把关,要求对外签署合同必须有依有据、建有台帐,提高了合同的规范化运行;围绕将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合理化,建立了《河北省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等多项子制度;制定了《河北省体育局市场监管制度》,出台了《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了对市场监管的力度,加强了对体育行政部门及管理相对人的监督管理,有力规范了各项行政权力的行使;制定了《河北省体育局投诉举报制度》,依法规范我局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河北省体育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切实保障我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公开性;修订定了《河北省体育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相关配套制度》,大力开展体育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体育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建立了《河北省体育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我局在行政诉讼中积极自觉地出庭应诉,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
       六、梳理体育行政权力,着力推进体育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
       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和省审改办要求,梳理和建立了最新的行政权力清单,取消了全部非行政许可事项,目前省本级负责行使2项行政许可权、1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处罚权、8项其他行政权、1项政府内部审批。下发专门文件,明确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2项审批为工商后置审批。二是在局办公室设立了“体育行政审批室”,凡交付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首先全部集中到“体育行政审批室”受理,随后由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审批,最后由“审批室”反馈申请人。在审批室醒目处张贴了《河北省体育局行政许可公示》,使申请人在申请许可时一目了然,努力把审批室创建成为对外行政审批的办事窗口。三是完善制定了《河北省体育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了行政裁量权,避免了擅自增设或减少审批条件、随意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等问题的出现。依法申领了2017年度《罚没许可证》,在规定时间参加了《罚没许可证》年检,明确了省本级罚没权力,梳理出《河北省体育局罚没事项清单》,完善了行政处罚流程图,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四是积极开展体育执法。我局与省质监局一同制定了《河北省滑雪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让我省雪场安全运行有标可依。2017-2018雪季,我局采取和公安厅、卫计委、质监局联合执法的方式,对全省已经对外开放的22家滑雪场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六月份,通过购买社会公共服务与执法人员相结合的方式推行“双随机”监管启动部署了对全省游泳场等高危经营场所的执法检查,共计抽查游泳危项目经营性主体102个,攀岩高危项目经营性主体1个,潜水高危项目经营性主体1个,保障了人民群众参与高危体育项目的安全。五是认真做好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河北省体育局内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河北省体育局内部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和体育局网站,把全局的领导分工、机构职能、目标任务以及全年所有正式发文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落实了网络、报纸、电台、广播等信息公开载体,全年省局官网公开发布信息1145条。与此同时,我们还认真落实行政监督和问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监督,2017年我局共承办建议和提案13件,其中会办5件,主办8件。主办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3件,涉及体育产业、健康河北、航空科技早期教育等方面工作,满意率100%。
 
                                                       

                                                                  河北省体育局      

2018年1月9日     

 
(联系人:高欢,联系电话:0311-85266885,18603231993)

责任编辑:赵鑫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