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促进河北体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职能职责,编制河北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部分。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省体育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体育行政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体育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河北体育网(http://sport.hebei.gov.cn/)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对于重大政府信息,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在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外,且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填写《河北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机关依法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311-85266259,传真:0311-85266885。通信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72号,邮政编码:050011,咨询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依申请公开程序
1.申请条件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河北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方式
(1)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邮局或传真寄送(邮局寄送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寄送的在适当位置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省体育局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口述,由省体育局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省体育局不受理通过电话形式提出的申请,但可以提供与申请信息有关的咨询服务。
3.办理流程
本机关根据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视不同情形做出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公开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四)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有检索、复制、邮寄等,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经批准后,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河北省体育局办公室投诉。监督电话:0311-85266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