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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河北省体育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河北”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联系,地址:中山东路344号,电话:85266703,电子邮箱:hebeitiyuju@163.com
     一、概述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冀政发办[2007] 25 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的通知》(办字[2008]7号)要求,结合《河北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承担,截至201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以来,在“中国河北”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5条,均为本单位业务工作类信息。在河北省体育局门户网站(http://sport.hebei.gov.cn)公开信息1469条,涉及工作动态、图片新闻、通知公告、行政审批、动态公开、政策法规、专题专栏等内容。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是政府门户网站,同时,重点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投诉情况
  我局201年度接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5条,已圆满答复;未接受投诉和举报。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由于2011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未发生依申请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范围有待拓展。
    2012年,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升工作效率,加大公开工作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贴近和服务百姓,扩大体育的社会影响。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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