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体育局多措并举确保群众健身安全
近年来,随着邢台市体育健身器材不断增多,公共场所的健身器材监管、维护和维修等问题日益突出,为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保证广大群众的健身安全。日前,邢台市体育局制定出台了《全民健身路径(器材)维护和安全保障管理办法》。
该《办法》对市区健身器材的监管、维修等方面进行了细致部署:一是加入了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行网络管理制度。健身器材使用状况纳入城市数字化管理系统,全市联网监控管理,同时由市体育局协调在各街道、社区设置20名巡检员,依靠网络和巡检员确保每4小时对市区公共场所健身路径(器材)巡检一遍;二是实行集中维修制度,将每年的4月份定为健身器材维修月,通过年度大修再加上平时小损小修,以确保健身器材良性运转;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在2010年核实维修费用40万的基础上,确定了按新增器材总价值12%的标准增加年度维修费用;四是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责“N+1”制度,即对全市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明确健身器材看管、维护、举报职责,每履职1次,记10分,积满200分,可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指导员并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发动群众加入到监管队伍中来,鼓励市民及时反映器材情况。
该《办法》对市区健身器材的监管、维修等方面进行了细致部署:一是加入了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行网络管理制度。健身器材使用状况纳入城市数字化管理系统,全市联网监控管理,同时由市体育局协调在各街道、社区设置20名巡检员,依靠网络和巡检员确保每4小时对市区公共场所健身路径(器材)巡检一遍;二是实行集中维修制度,将每年的4月份定为健身器材维修月,通过年度大修再加上平时小损小修,以确保健身器材良性运转;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在2010年核实维修费用40万的基础上,确定了按新增器材总价值12%的标准增加年度维修费用;四是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责“N+1”制度,即对全市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明确健身器材看管、维护、举报职责,每履职1次,记10分,积满200分,可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指导员并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发动群众加入到监管队伍中来,鼓励市民及时反映器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