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游泳场馆双随机安全检查结果公示
检测时间:2023年08月02日
被检查人(游泳场所名称): 冀州区温泉宾馆
检查地址:冀州区金鸡北大街 所属市县(区):冀州区
泳池规格:长 24.936米;宽 10.938 米 ;面积:272.75平方米 应配备救生员数量 4 名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情况 |
1 | 游泳池壁及池底光洁、不渗水、呈浅色 | 符合 |
2 | 无视线盲区 | 符合 |
3 | 池面有醒目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 | 符合 |
4 | 带出发台的游泳池,从出发端开始延伸至少6米的范围内,水深应不小于1.35米 | 不带出发台 |
水面面积500㎡以下至少2个出入水池扶梯,500㎡以上(含500㎡)至少4个出入水池扶梯 | 符合 | |
5 | 扶梯应经过光滑倒角处理,不应有粗糙或锐角部位 | 符合 |
6 | 游泳池池岸、卫生间、淋浴间及更衣室地面应防滑,在湿润状态下地面静摩擦系数不少于0.5 | 卫生间地面静摩擦系数低于0.5 |
7 | 游泳池内的排水设施应设置安全防护罩 | 符合 |
8 | 游泳池区域的水面水平照度不低于200lx | 游泳池区域的水面水平照度低于200lx |
9 | 开放夜场有足够的应急照明灯 | 不开放夜场 |
10 | 儿童游泳池不应配备戏水设备 | 无儿童游泳池 |
11 | 有广播设施 | 符合 |
12 | 游泳池水面面积250㎡以下的,应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水面面积在250㎡及以上的,应按面积每增加250㎡及以内增设1个救生观察台 | 符合 |
救生观察台高度不小于1.5m | 符合 | |
13 | 有救生浮标、救生圈、救生杆、救生板、救生绳、护颈套等救生器材 | 符合 |
14 | 有急救药品、氧气袋等急救用品 | 急救药品不全 |
15 | 在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的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 场馆人员信息未公示(应至少4名持证人员) |
16 | 在醒目位置悬挂“游泳人员须知”、“严禁跳水”、“严禁追跑打闹”、“防滑”、“佩戴泳帽”等必要的安全警示 | 符合 |
17 | 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溺水事故处理制度,游泳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 | 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