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体育组高尔夫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河北省体育局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6月9日—10日
保定市
四、协办单位
河北省体育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体育局。
五、参加单位
石家庄市、张家口市、承德市、秦皇岛市、唐山市、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省直工委、定州市、辛集市、华北油田、雄安新区、省交通体育协会、省电力体育协会、省水利体育协会、省军工体育协会、省邮政体育协会、省通信体育协会、省直老体工委。
六、竞赛项目(4项)
男子组:个人比杆赛、团体赛
女子组:个人比杆赛、团体赛
七、参赛资格及分组
(一)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正式居住户口,户口登记日期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二)经当地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具有体检证明。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一个单位,参加一个项目一个组别的比赛。
(四)除设区市外的其它参赛单位运动员按照隶属关系参加比赛。赛前出示身份证和工作证(单位证明)。
(五)2017年12月31日(含)前已调入省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以省人事厅文件为准)不得参加比赛,2012年12月31日前调出省优秀运动队的退役运动员可以参加比赛。
(六)交流到外省(区、市)、解放军、行业体协,已在河北省以外的任何单位或在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注册的运动队在编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七)输送到河北省以外的任何单位的运动员,无论有何协议或该运动员户口仍在河北境内,均不得参加比赛。
(八)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不得参加比赛。
(九)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在报名或参加比赛中违反资格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及所在代表队全部人员参赛资格和已获奖项,并对派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八、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练习轮一天,正式比赛采用三轮54洞比杆赛的形式,每天累加三个最好成绩作为各队的当天成绩,三轮成绩之和为各队的最终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时,则以最后一轮比赛成绩为准,杆数较低的队伍名次列前;若最后一轮成绩仍相同时则采取每队最后一轮的最好成绩决定名次,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最好成绩仍相同时则采取从最后一轮的最好成绩的最后一洞成绩逐洞倒计数的方式决定名次,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决定。
(二)个人比杆赛,练习轮一天,正式比赛采用三轮54洞比杆赛的形式,按照选手三轮成绩之和作为最终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时,则以最后一轮比赛成绩为准,杆数少的名次列前;若最后一轮成绩仍相同时则采取从最后一轮的成绩的最后一洞成绩逐洞倒计数的方式决定名次,杆数少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决定。
(三)比赛中所有选手步行。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因伤病无法长时间行走的可向裁判长提出申请,待裁判长核实情况并允许后可使用电瓶车。球手互记成绩,每轮比赛结束后,到组委会指定地点提交积分卡。
(四)比赛时必须穿着各代表队统一服装(由各代表队自行提供)、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帽子,否则不予参赛。选手需自备专用球鞋,比赛器材。
(五)发球台
黑色发球台:男子选手;蓝色发球台:女子选手。
九、比赛的竞赛规则
比赛采用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定的,由苏格兰圣安德鲁斯皇家古老高尔夫球俱乐部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批准的2012版的《高尔夫球规则》以及竞赛委员会制定的当地规则。
十、赛事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比赛奖励前8名,前3名运动员、运动队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其它名次颁发奖励证书。具体奖励办法按照《河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对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团体和个人颁发奖牌,其中团体道德风尚奖一名,个人道德风尚奖两名。
十一、比赛的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采取二次报名的方式,第一次报项、报人数;第二次不接受第一次报名以外的人员报名,并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和白底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分送石家庄体育局群体处和河北省体育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河北省体育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联系方式
邮编:050011 地址:石家庄中山东路372号
联系人:李 黎 电话:0311-85266857 传真:0311-85266857
石家庄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方式
邮编:050011 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1号
联系人:贾 永 电话:0311-85266520
(二)各代表队需统一收集参赛队员的报名表,由领队签字并加盖体育局公章后,传真至河北省体育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详见补充通知。报到时,需参赛选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均可)以及签字后的报名表、《河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高尔夫球团体赛选手行为准则》、《河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高尔夫球团体赛选手陪同人员须知》、《免责声明书》、《疾病声明书》,没有签署相关文件将不予参赛。
十二、选手费用
经费按照《河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经费支出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裁判员及工作人员
由河北省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四、保险办理
各单位参加个项目比赛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由参赛单位在其当地保险公司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需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五、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竞赛规程总则和各项目竞赛规程的内容由河北省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