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滑雪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发布
《河北省滑雪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发布
滑雪热潮来袭 河北严守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做好滑雪健身活动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滑雪事业安全健康发展,2月17日,由河北省体育局制定的《河北省滑雪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印发实施。该规范对我省滑雪场基本安全、滑雪场地及防护措施、治安及生产经营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滑雪场所从业人员安全、滑雪人员安全、制度建设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滑雪者须佩戴头盔滑行
《规范》提出,应实行滑雪人员在滑雪道上滑行时佩戴头盔的管理措施。设有架空索道的滑雪场所,应实行滑雪人员佩戴头盔方可乘坐架空索道的管理措施。同时,滑雪场所要在接待处或入口处等醒目位置公示“滑雪人员须知”、“滑雪人员行为与安全守则”,并为每位滑雪者购置保险。
此外,滑雪场所还应设有覆盖整个滑雪场所的中、英文广播系统。确保安全监控摄像系统应覆盖营业区域。
严格执行雪道分级管理
《规范》要求,滑雪道及索道的起点应有醒目的等级及雪道长度标识。初级滑雪人员不能上中高级滑雪道,中级滑雪人员不能上高级和专业滑雪道。滑雪时要尽量避免在雪道上随意停留,未滑雪的人员禁止徒步上正在开放的雪道。对于提供夜场滑雪服务的滑雪场,晚场滑雪仅限初、中级滑道,吊椅索道应暂停运行。
同时,为了保证滑雪场所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得到妥善处理,滑雪场所应设有医疗急救室和救护运输设备,建立医疗急救机制,配备雪地救援担架、雪地摩托、急救箱等专用急救设备,有高级道的雪场宜配备船型救生舱。至少配有一名专业医务人员,各种急救药品和救护器材要摆放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在从业人员安全要求方面,规范明确提出,滑雪场所配备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滑雪)数量要充分保证实际需要,至少5名,一般10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滑雪)要依法持证上岗, 佩戴统一的标识,并在雪场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体育指导员(滑雪)的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除此之外,该规范还对滑雪人员应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责任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倡导当滑雪事故发生时,其他滑雪人员要在事故中给予全力的协助,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滑雪环境。
滑雪是一项魅力与风险叠加的体育运动,被称作勇敢者的游戏。要做到持续发展,必须讲究科学,保障安全,让人民群众乐于参与、敢于参与。中国的滑雪产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要以专业、安全、优质、良好的服务推动群众冰雪运动的广泛开展,实现“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宏伟目标。(记者 赵鑫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