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河北省体育局

菜单
    主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河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中心陆上训练基地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中心陆上训练基地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投资〔20241193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河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新建陆上训练基地一座、下沉广场两个,总建筑面积2245.05平方米,其中,新建2198.94平方米,改造46.11平方米,下沉广场占地1030.04平方米。陆上训练基地地下1层,层高8.2米(局部4.9米),建筑面积2198.94平方米,主要包括陆上训练用房、体能训练用房、配套附属用房及设备用房等。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采用筏板基础。地下外墙采用钢筋混凝土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地下内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面采用无机装饰板。外门窗采用三玻中空断桥铝合金门窗;内门主要采用安全玻璃门和钢质防火门。楼地面主要采用运动专用木地板、PVC塑胶运动地板,其中走廊、有水房间等采用防滑地砖;内墙面主要采用无机涂料,其中陆上训练用房设置吸声防撞墙裙,有水房间采用陶瓷墙砖;顶棚主要采用无机涂料,其中有水房间采用铝合金方板吊顶。改造现状游泳馆与陆上训练基地的室内连通通道,增设直梯,改造面积46.11平方米。地下内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楼地面采用防滑地砖,内墙面及顶棚采用无机涂料。配套实施南北下沉广场及给排水、供热、电气、消防地下管网等室外工程。南北下沉广场占地1030.04平方米,包括广场铺设透水砖面积750.04平方米、绿化面积280平方米等。恢复因施工拆除的现状铺装及室外地下管网。室外地下管网采用直埋敷设方式。绿色建筑等级为星级。

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正定新区恒阳路62号河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院内规划位置。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工期:3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本项目最高限价:2206.2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其它要求:

3.5.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一定比例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预留份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或视为大中型企业的联合体),须承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中小企业分包商,且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金额不少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金额不少于合同总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

3.5.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11260000202412022359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160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开标地点:石家庄市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无须到现场)。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中心

 址:石家庄市正定新区恒阳路62

联系人:宋俊成、刘朝晖、李龙潇

联系电话0311-85266588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12

联系人:李硕林、李启齐振华

联系电话:0311-69052039

传真:/

8. 其他公示内容

8.1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北京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11-88033772;河北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400-707-33556)。

8.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GEB7石家庄房建施工电子投标工具操作手册》老平台:【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80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8.3 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

8.4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线上:“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线下:招标人联系人:宋俊成、刘朝晖、李龙潇,联系电话:0311-85266588;招标代理联系人:李硕林、李启、齐振华,联系电话:0311-69052039,邮箱1065892188@qq.com

8.5 监督单位:正定新区建设局电话:0311-83706692

8.6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7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对黑名单内的企业投标否决。根据冀建建市函〔2024143号《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执行。

 


责任编辑:河北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