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体青字〔2023〕109号)规定,经各地市体育部门推荐、省体育局组织评审专家小组集体研究,拟向国家体育总局提名2个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至12月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逾期及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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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体育局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