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省直管县体育局:
省审改办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中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衔接,涉及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事项1项。
请各设区市体育局、省直管县体育局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明确为后置审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所涉及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工作,保证顺利实施。
附件:衔接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河北省体育局
2015年5月29日
附件:
衔接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衔接国务院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1项)
一、衔接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共1项)
序号 | 实 施 机 关 | 项 目 名 称 | 设 定 依 据 | 衔接 项目编码 | 衔接部门 | 衔接项目名称 | 备 注 |
1 | 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 | 设区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直管县体育部门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