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冬季项目教练员“省培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1)》的通知
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冬季项目教练员
“省培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1)》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辛集市和定州市文广新局,机关各处室,各相关运动管理中心,体科所,省体校:
现将《河北省冬季项目教练员“省培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1)》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体育局
2018年5月28日
河北省冬季项目教练员“省培计划”
实施方案(2018-2021)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冰雪运动发展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32号)精神,大力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持续增强我省冬季项目核心竞争力,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自2018年至2021年,通过四年时间重点培养50名省专业队教练员和200名业余训练教练员,建立起一支覆盖全省、布局合理、衔接有序、省市对接的冬季项目教练员队伍。
二、培养对象
(一)省专业运动队教练员
冬运中心根据我省冬季项目优秀运动队建设情况和实际所需综合确定培养对象,在现有基础上,采用人才引进、公开招聘、聘用等方式,至2019年底达到50人的规模。
(二)业余训练教练员
以各市业余训练教练员和传统校体育教师为主,协会、俱乐部教练员为补充,能够长期从事冬季项目业余训练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
报名阶段各市体育局按照“省培计划”教练员选拔条件填写《河北省冬季项目业余训练教练员“省培计划”报名表》(见附件),推荐优秀业余训练教练员。
名额按照覆盖全省各市、满足业余训练开展所需、倾斜我省重点布局项目和冬季项目大市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原则如下:
1、每市分配3个基础名额,分别来自不同冬季项目独立分项,其中至少2个为我省重点布局项目(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单板滑雪U型场地、单板滑雪大跳台、单板滑雪坡面障碍技巧、自由式滑雪坡面障碍技巧、速度滑冰等)。
2、河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速度滑冰、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单板滑雪各参赛队伍,每参加1项比赛增加2个对应项目名额。全项参赛的市再增加2个任意项目名额。
3、各市按照2017-2018周期冬季项目基地、传统校、俱乐部数量分配相应数量名额。
4、机动名额综合评估各地冬季项目发展潜力、大赛成绩、项目布局、新设项目等因素进行分配。
三、培养方式
(一)省专业运动队教练员
1、冬运中心按年度制定省专业运动队教练员培养计划并实施。注重培养方式的多元化和高效率,统筹安排冬季项目训练专家到我省指导、省专业运动队队教练员参加各类高水平培训和外出观摩学习、支持省专业运动队教练员提升学历和发表论文。每名教练员每年参加学习不少于2次。各年度培养安排要注重系统性、递进性和实效性。
2、合理安排培养内容。冬运中心以打造训练理念先进、专业知识丰富、训练手段科学、执教能力出色的省专业运动队教练员为目标,培训要覆盖科学选材、体能训练、专项技术、心理干预、伤病康复等内容,为突出创新思维、理论素养、技能提升。
(二)业余训练教练员
培养方式以观摩比赛、跟队实习、网络教学等为主,培养内容以技术训练为重点,涵盖科学选材、训练计划制定等青少年后备人才发现培养输送全过程。注重培训内容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实用性。
1、冬运中心、青训中心利用省比赛期间、寒暑假期间,结合“雏鹰计划”苗子运动员集训同步实施各项目业余训练教练员培训,每个分项每年业余训练教练员省级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每次培训合格教练员发放结业证书并将参加培训情况反馈至各市体育局,作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绩效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2、各项目全国比赛期间,冬运中心每次为3-5名优秀业余训练教练员提供跟队观摩机会。
3、冬运中心轮流选调优秀业余训练教练员在大赛备战、外训和日常训练期间短期到专业队辅助训练并逐渐常态化,确保市队在运动员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上与省队衔接。
4、冬运中心和青训中心组织全国有关方面专家或各专业队高水平教练员每年到基层训练单位指导训练不少于2次。
5、各市除组织教练员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培训外,每年至少应组织1次针对本市冬季项目业余训练教练员的培训。
四、管理考核
(一)凡推荐参加“省培计划”的业余训练教练员须填
写《河北省冬季项目“省培计划”教练员登记表》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市体育局同意盖章,报青训中心审核批准,青训中心、冬运中心、市体育局和本人各执一份。
(二)青训中心建立“省培计划”业余训练教练员人才库,开通网络或微信平台,加强各方沟通,及时听取意见建议,通报有关情况。
(三)原则上参加“省培计划”的业余训练教练员名单于2018年6月30日前确定中间不再调换,视情况在2019年底前可增加新开展项目教练员名单,2020年以后不再新增人员。
(四)青训中心牵头提前制定年度培训安排,个别培训项目根据情况临时安排,参训业余训练教练员须妥善安排工作,按要求参加服从调剂,每次参加培训情况,青训中心要进行登记并反馈各市体育局。
(五)凡完成培训课时,考核合格者,颁发《河北省冬季项目教练员“省培计划”结业证书》,《河北省冬季项目教练员“省培计划”结业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凡未参加培训计划或请假超过20%课时的不予结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省市协同。冬运中心制定年度省专业运动队队教练员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冬运中心会同青训中心制定业余训练教练员省级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市积极组织冬季项目教练员参加省级培训。
(二)强化资金保障。“省培计划”培训费用由省体育局统筹负责,冬运中心与青训中心协商将“省培计划”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注重激励引导。对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执教能力和水平的省专业运动队队教练员提供出国研修、观摩高水平赛事、优先晋升职称等机会,业余训练教练员提供出国研修、观摩高水平赛事、参加国家级培训、跟队训练、辅助带队甚至调入省专业运动队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