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出炉
石家庄打造10分钟健身圈
《石家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出炉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体育局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合作协议》,不断提高石家庄市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日前,石家庄市政府颁布实施了《石家庄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到2018年,石家庄市将基本建立功能明确、网络健全、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到2018年
市级建成“六个一”工程
《实施方案》提出,到2018年,基本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功能性体育场(馆)建设。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市级建成“六个一”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公共体育馆、一个公共滑冰馆、一个公共游泳馆、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轮滑场);县级建“3+X”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公共体育馆、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公共游泳馆或公共滑冰馆)。
主城区每个街道
至少建1个多功能运动场
《实施方案》提出,主城区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笼式篮球或拼装式游泳池),结合实际建设室内健身室、乒乓球室和棋牌室,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乡镇体育健身工程;社区(行政村)体育健身工程达到全覆盖;各县(市)、区至少建成5条以上健身步道,因地制宜建设登山步道和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发挥体育的潜在优势,建设1-2个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积极引导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体育场地设施对社会开放。
新建公园
适度配建公共体育设施
《实施方案》提出,新建公园要按相关规范要求适度配建公共体育设施,已建成公园提升改造要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创造条件,并由体育部门负责配建。各县(市)、区要建成一个体育公园和一个健身广场。
建设完善
主城区10分钟健身圈
《实施方案》提出,在居住区建设规划时,要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由开发商配建公共体育设施,确保与居住区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成块的体育场地实行土地划拨,建成后按照相关规定无偿移交辖区体育部门,不得挪用或侵占。已建成小区改造时要合理布局公共体育设施。
围绕社区体育健身工程,根据居民生活范围建设区域公共体育场馆、社区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广场、健身步道、健身俱乐部等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完善主城区10分钟健身圈,让群众健身更加便捷。
广泛开展
全民健身赛事
《实施方案》提出,以打造“全城热练”精品健身活动为主线,广泛开展面向基层、参与性强、普及面广、特色鲜明的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扩大有组织健身人数。创新全民健身活动形式,统筹兼顾各类人群健身需求。重点开展足球和冰雪活动,进一步扩大足球和冰雪参与人群。加强职工体育活动开展,关爱、引导和保障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参与体育活动。
积极举办马拉松、徒步大会、环城自行车赛、球类等群众接受度高、易于参与的体育比赛,培养群众勇于拼搏、挑战自我的体育精神。(体育生活报记者 冯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