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群众体育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2013年河北省群体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具有河北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心,紧紧围绕《河北省体育三年(2013-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继续推动《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贯彻落实。以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为契机,坚持“强基层、打基础、保基本”的工作方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方式,以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为重点,不断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和指导网络,推动“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建设再上新台阶,全面推动河北省全民健身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
1、继续推动《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深入实施,结合《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督促指导县(市区)出台《实施计划》,重点推进“三纳入”工作,切实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2、由河北省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组成检查小组,适时对各市、各部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和综合评定,并将其作为选拔、推荐国家级全民健身工作奖项的重要依据。
(二)全民健身工程建设
坚持公共体育设施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继续加大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亲民、便民、利民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我省城乡基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现状。
1、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在认真总结借鉴2012年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切实推进2013年度5000个基层建设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月份安装检验完毕。
2、乡镇体育健身工程
计划建设以看台灯光篮球场为主的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和“环京津”乡镇体育健身示范工程,各20个。
3、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工程
采用先建后补的原则,鼓励调动县(市区)建设积极性,推动县级基础设施建设,全年计划组织实施7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工程。
完成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援建的7个“雪炭工程”建设任务;尽早启动实施国家体育总局2013援建的9个“雪炭工程”项目;启动全省“雪炭工程”待建库增补申报工作。
4、新民居体育健身工程
按照“新民居建到哪里,体育健身设施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对建成并投入使用、符合条件的健身场地的300个新民居进行体育健身器材支持。
5、城市社区体育示范工程
全年计划组织实施300个左右,以符合《室外健身器材国家标准》的户外健身路径器材为主。
6、“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建设
制定出台《河北省“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管理办法》,就基地的申请、审批、运行、职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并逐步完善基地档案。2013年重点命名资助3-5个户外活动基地。
7、城市街道便民工程
2013年计划建设1000个城市街道便民工程,以轨道棋和棋牌桌为主,在公园、绿地、街角、健身步道等公共场所的空闲地带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就便休闲健身。
8、城市中心广场亮点工程
本着提升城市品位、突出城市体育元素、丰富城市广场功能的思路,在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河北实际,计划在全省范围内精心挑选6个城市中心广场,启动实施城市中心广场亮点工程,配套安装高档次体育健身器材,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便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不断优化我省体育健身环境、改善群众健身条件。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及管理办法》,广泛宣传和深入贯彻《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督促指导做好我省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及配建管理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各类健身器材的质量监督检查,改进措施,加强科学维护、管理、运营,落实责任人,适时启动健身设施维修月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健身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强化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运营,不断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地区创新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模式,对健身设施提档升级,更好地发挥其在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
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责,形成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继续加强与民宗、农业、文化、教育、残联、少数民族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省级人群、行业体协作用,加强体育专业知识与技能指导,确保各领域体育健身组织和活动正常有效运行、开展。
1、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全省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000名。
——继续开展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不断创新和改善培训方法和手段,提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继续开展好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鉴定工作。
——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管理系统,严格规范网上注册工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创造工作条件,提高上岗率和服务实施。
——继续组织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业务培训和巡回宣讲活动,形成一批群众受益,有广泛影响力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
——组织2012年全省评选出的“双百”之星社会体育指导员分批次下基层志愿服务活动。
——在举办各类大型群体活动的同时,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展示交流活动,提高各类指导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工作,实施《全民健身站点管理办法》,引导健身站点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2、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建设。将河北省中国体育彩票·国民体质监测车全部配备到位,出台专门管理使用办法,充分发挥其作用和价值,积极配合我省全民健身“六进”活动开展,经常性开展体质监测工作,重点向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倾斜,2013年监测1000人以上。
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工作部署,认真总结推广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区)”(保定市)试点工作经验,以推动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为目的,倡导我省各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城(区)工作。
4、按照《国家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我省第四批国家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创建单位的推荐上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我省创建单位的有关工作。
5、积极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河北省群众体育先进表彰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省群众体育评价激励机制。
(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按照在“全民”上做文章,在“求变”上有思路,在“创新”上求突破,在“广度”上加力度,在“实施”上下功夫的活动要求,建设开放式、社会化的全民健身活动组织模式。
1、2013年全省举办大型群体活动120项以上。继续推动全民健身“六进”活动向纵深开展,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开展的“一地一品牌,一地多品牌”经验,列支专项经费,对各地涌现出来的特色明显、组织规范、群众参与度较高、具有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的健身活动进行培育扶持,切实保护和激发全省各地组织举办健身活动的热情,全力打造“全省著名,全国知名,全球有名”的群众体育活动品牌。
2、继续巩固第九套广播体操推广成果。在“全民健身日”、传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活动时进行重点推广普及,鼓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以第九套广播体操为主的工间操活动。
3、开展县级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基层、面向大众、小型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扩大参与各类健身活动的人数,认真总结基层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成果和经验,好中选优,鼓励先进,在全省范围进行县级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活动并推广宣传。
4、会同省老年体协积极参加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
5、筹备河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体育项目的有关工作。
6、会同省残联参加世界聋奥会和全国各单项锦标赛并力争取得好成绩。
(五)加大群体工作宣传力度
1、充分利用河北省体育局门户网站功能,不断丰富“全民健身指导”专栏内容,对我省全民健身工作进行及时、全方位、有效报道,不断扩大全民健身工作的影响力。同时,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工作的投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和体育信息等各种媒体和渠道,发挥其特点和优势,创新形式,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2、紧紧抓住“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和“环首都扶贫开发区”等重大战略实施,进一步加大我省“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的宣传推介力度。
——上半年举办“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户外活动基地培训班,邀请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和高校教师进行授课。
——下半年组织各市群体干部及河北师大、河北体院的相关同志开展一次集中观摩调研,较为客观全面的了解基地发展现状,为整合资源、搞好服务、为我所用奠定基础。
——在搞好调研、掌握各基地特点基础上,积极协调各新闻媒体,对各基地亮点进行挖掘、推荐,不断提升“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的知名度。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1、积极参加省委宣传部组织的“三下乡”活动。
2、积极参加省政府组织的赴民族县现场办公会,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体育设施建设。
(七)健全完善我省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制度
加强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员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逐步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指标体系和数据统计机制与平台,认真做好2013年全省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努力实现各方面数据的动态维护和科学运用。
2013年河北省群体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具有河北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心,紧紧围绕《河北省体育三年(2013-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继续推动《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贯彻落实。以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为契机,坚持“强基层、打基础、保基本”的工作方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方式,以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为重点,不断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和指导网络,推动“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建设再上新台阶,全面推动河北省全民健身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
1、继续推动《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深入实施,结合《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督促指导县(市区)出台《实施计划》,重点推进“三纳入”工作,切实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2、由河北省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组成检查小组,适时对各市、各部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和综合评定,并将其作为选拔、推荐国家级全民健身工作奖项的重要依据。
(二)全民健身工程建设
坚持公共体育设施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继续加大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亲民、便民、利民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我省城乡基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现状。
1、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在认真总结借鉴2012年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切实推进2013年度5000个基层建设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月份安装检验完毕。
2、乡镇体育健身工程
计划建设以看台灯光篮球场为主的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和“环京津”乡镇体育健身示范工程,各20个。
3、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工程
采用先建后补的原则,鼓励调动县(市区)建设积极性,推动县级基础设施建设,全年计划组织实施7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工程。
完成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援建的7个“雪炭工程”建设任务;尽早启动实施国家体育总局2013援建的9个“雪炭工程”项目;启动全省“雪炭工程”待建库增补申报工作。
4、新民居体育健身工程
按照“新民居建到哪里,体育健身设施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对建成并投入使用、符合条件的健身场地的300个新民居进行体育健身器材支持。
5、城市社区体育示范工程
全年计划组织实施300个左右,以符合《室外健身器材国家标准》的户外健身路径器材为主。
6、“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建设
制定出台《河北省“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管理办法》,就基地的申请、审批、运行、职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并逐步完善基地档案。2013年重点命名资助3-5个户外活动基地。
7、城市街道便民工程
2013年计划建设1000个城市街道便民工程,以轨道棋和棋牌桌为主,在公园、绿地、街角、健身步道等公共场所的空闲地带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就便休闲健身。
8、城市中心广场亮点工程
本着提升城市品位、突出城市体育元素、丰富城市广场功能的思路,在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河北实际,计划在全省范围内精心挑选6个城市中心广场,启动实施城市中心广场亮点工程,配套安装高档次体育健身器材,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便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不断优化我省体育健身环境、改善群众健身条件。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及管理办法》,广泛宣传和深入贯彻《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督促指导做好我省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及配建管理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各类健身器材的质量监督检查,改进措施,加强科学维护、管理、运营,落实责任人,适时启动健身设施维修月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健身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强化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运营,不断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地区创新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模式,对健身设施提档升级,更好地发挥其在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
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责,形成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继续加强与民宗、农业、文化、教育、残联、少数民族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省级人群、行业体协作用,加强体育专业知识与技能指导,确保各领域体育健身组织和活动正常有效运行、开展。
1、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全省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000名。
——继续开展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不断创新和改善培训方法和手段,提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继续开展好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鉴定工作。
——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管理系统,严格规范网上注册工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创造工作条件,提高上岗率和服务实施。
——继续组织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业务培训和巡回宣讲活动,形成一批群众受益,有广泛影响力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
——组织2012年全省评选出的“双百”之星社会体育指导员分批次下基层志愿服务活动。
——在举办各类大型群体活动的同时,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展示交流活动,提高各类指导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工作,实施《全民健身站点管理办法》,引导健身站点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2、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建设。将河北省中国体育彩票·国民体质监测车全部配备到位,出台专门管理使用办法,充分发挥其作用和价值,积极配合我省全民健身“六进”活动开展,经常性开展体质监测工作,重点向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倾斜,2013年监测1000人以上。
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工作部署,认真总结推广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区)”(保定市)试点工作经验,以推动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为目的,倡导我省各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城(区)工作。
4、按照《国家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我省第四批国家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创建单位的推荐上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我省创建单位的有关工作。
5、积极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河北省群众体育先进表彰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省群众体育评价激励机制。
(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按照在“全民”上做文章,在“求变”上有思路,在“创新”上求突破,在“广度”上加力度,在“实施”上下功夫的活动要求,建设开放式、社会化的全民健身活动组织模式。
1、2013年全省举办大型群体活动120项以上。继续推动全民健身“六进”活动向纵深开展,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开展的“一地一品牌,一地多品牌”经验,列支专项经费,对各地涌现出来的特色明显、组织规范、群众参与度较高、具有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的健身活动进行培育扶持,切实保护和激发全省各地组织举办健身活动的热情,全力打造“全省著名,全国知名,全球有名”的群众体育活动品牌。
2、继续巩固第九套广播体操推广成果。在“全民健身日”、传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活动时进行重点推广普及,鼓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以第九套广播体操为主的工间操活动。
3、开展县级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基层、面向大众、小型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扩大参与各类健身活动的人数,认真总结基层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成果和经验,好中选优,鼓励先进,在全省范围进行县级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活动并推广宣传。
4、会同省老年体协积极参加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
5、筹备河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体育项目的有关工作。
6、会同省残联参加世界聋奥会和全国各单项锦标赛并力争取得好成绩。
(五)加大群体工作宣传力度
1、充分利用河北省体育局门户网站功能,不断丰富“全民健身指导”专栏内容,对我省全民健身工作进行及时、全方位、有效报道,不断扩大全民健身工作的影响力。同时,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工作的投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和体育信息等各种媒体和渠道,发挥其特点和优势,创新形式,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2、紧紧抓住“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和“环首都扶贫开发区”等重大战略实施,进一步加大我省“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的宣传推介力度。
——上半年举办“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户外活动基地培训班,邀请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和高校教师进行授课。
——下半年组织各市群体干部及河北师大、河北体院的相关同志开展一次集中观摩调研,较为客观全面的了解基地发展现状,为整合资源、搞好服务、为我所用奠定基础。
——在搞好调研、掌握各基地特点基础上,积极协调各新闻媒体,对各基地亮点进行挖掘、推荐,不断提升“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的知名度。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1、积极参加省委宣传部组织的“三下乡”活动。
2、积极参加省政府组织的赴民族县现场办公会,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体育设施建设。
(七)健全完善我省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制度
加强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员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逐步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指标体系和数据统计机制与平台,认真做好2013年全省群众体育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努力实现各方面数据的动态维护和科学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