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河北省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全民健身 助力健康河北
2020年3月27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河北省全民健身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条例符合河北实际,对规范和促进全民健身工作具有积极作用,为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身健康需求,推进健康河北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促进全民健身,亟须法治支撑和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
加强全民健身地方立法,一是落实国家战略的要求。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2014年国务院出台意见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将“全民健身行动”列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15个专项行动之一。通过立法建立全民健身长效机制,有利于以法治方式保障国家战略落到实处。二是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解决全民健身存在突出问题的需要。按照《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要求,2020年全省各类体育场地达到8万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超过全国人均水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人口总数的38%,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相比仍有差距。通过立法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尽快补齐全民健身工作在资金投入、设施保障、服务供给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三是有效填补省内立法空白。之前仅有《河北省全民健身活动办法》一部省政府规章,已经不能适应国家战略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整体要求。加之筹办北京冬奥会为河北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河北省委省政府近年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促进体育事业协调发展的有力举措,形成了许多好的经验做法,需要及时总结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因此,及时制定一部符合时代发展、适应河北群众体育工作实际的全民健身地方性法规,对于以法治方式保障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满足广大群众健身与健康需求、补齐全民健身工作短板、推动全省全民健身事业沿法治轨道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着力破解难题,打通全民健身的堵点
条例共七章五十五条,主要有总则、全民健身设施、全民健身活动、青少年体育活动、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主要特色和亮点有:
明确新时代全民健身的目标原则和工作要求。条例以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为目的;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文明、共建共享,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的立法原则;明确细化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强调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夯实全民健身的基础设施保障。为有效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问题,条例注重加强场地和设施等基础性建设,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规定了全民健身设施应当利用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区域建设,结合新建居民住宅区和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建设,鼓励文化、商业、娱乐等项目开发时综合建设,支持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改建等各种可行建设路径。此外,还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鼓励单位内部的体育设施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
为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提供科学规范指导。条例鼓励公民个人培养运动爱好,定期参加体育锻炼,体育主管部门和体育社会团体应当组织制定全民健身活动指南、指引,对公众科学健身加强组织和指导。加强公众健身指导和健康服务,规定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建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设专章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网络。
对体育健身场馆经营者违规行为依法实施信用惩戒。为有效防止健身场馆经营者虚假宣传、收预付款后“跑路”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条例除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外,明确体育健身场馆经营者应当按照经营的项目、性质,向公众合理收取费用并按照约定提供相应健身服务,不得虚假宣传、擅自违约停止服务,销售预收款健身卡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擅自违反约定,停止服务、拒绝或者无故拖延退还预收款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失信信息向本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筑牢全民健身赛事等活动的安全屏障。条例规定举办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应当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等规定,落实落细相关主管部门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体育、公安、卫生等多部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联合服务机制,加强对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监管和服务。明确全民健身活动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应当依法制定活动安全工作方案、申请安全许可、接受相关部门管理。
坚持全民健身与冬奥会同行,大力推广群众冰雪运动。条例以北京冬奥会筹办为契机,大力发展群众冰雪运动,推动全民健身广泛开展。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普及奥运知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支持公众参与,因地制宜加强冰雪场馆设施建设,培育群众性冰雪运动品牌赛事活动,推广普及滑冰、冰球、滑雪等冰雪健身项目,促进冰雪产业发展。
鼓励社会参与,以京津冀协同促进产业发展。条例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全民健身设施,依法参与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运营;举办或者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供全民健身服务和产品。强调推动京津冀全民健身活动协同发展,引入市场多元化参与机制,推动京津冀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明确加强体育产业对接合作,共同组织开展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协力推进京津冀体育健身休闲圈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健身的多元化需求。
加强宣传贯彻,做好法规实施的文章
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媒体、赛事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努力让社会各界了解条例的各项内容,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健身生活方式,努力形成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监督条例的实施。
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机制,推进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指导市县两级及相关单位,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京津冀全民健身活动协同发展,推动青少年体育发展,推广普及群众冰雪运动。
抓好条例实施效果评估。要对照《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对评估指标进行修订完善,实施效果评估,利用评估杠杆促进条例落实。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启动编制《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省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以出台条例为契机,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大力实施“六个群众身边工程”,不断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祝晓光 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