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体育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 (试行)》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定州市文广旅局、辛集市文体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精神,推动我省体育系统行政处罚公平公正、行政许可便捷高效、其他执行行为规范有序,保障人民群众健身安全及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体育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本基准适用于我省体育系统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裁量,执法主体为省、市、县三级体育行政部门。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1.河北省体育系统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试行)
2.河北省体育系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试行)
3.河北省体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河北省体育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