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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体育三年(2013—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冀政办函〔2013〕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体育三年(2013—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已经2012年12月28日省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23日




河北省体育三年(2013—2015年)
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早日实现“河北体育事业发展要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十二五”时期绘就浓墨重彩新篇章”的目标,结合《河北省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河北省体育三年(2013-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一、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河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抓紧完成省会体育中心由石家庄市政府移交省体育局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移交后更名为河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并列为省重点项目。按照既能够承办国际国内重大赛事,又可以满足现代化体育教育训练和全民健身需求的原则,在保持原规划“一场四馆”的基础上,同步建设河北体育学院新校区、田径馆、篮排球训练馆及配套设施。整个项目于2015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二)尽快改变体育基础设施薄弱状况。加快省体育局训服中心基地的改扩建进度,2013年6月底全部竣工;抓紧开展省体育局秦皇岛夏训基地建设前期工作,2013年10月底开工建设;进一步完善省体育局崇礼高原训练基地现有基础设施,2013年6月底启动改扩建工程。加快完善各级体育场馆设施,2013年完成沧州体育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为2014年举办第十四届省运会做好准备;推进承德、张家口、唐山、保定、衡水、邢台、邯郸等市体育中心和全民健身中心新建或改扩建工作。支持各县(市、区)加快标准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继续抓好“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等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各设区市体育公园提档升级,加快以石家庄、廊坊市为重点的健身绿道建设,大幅提升城乡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水平,到2015年城市街道和乡镇实现健身设施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达到1.5平方米。
     二、加快提升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
    (一)拓宽竞技体育发展路径。广泛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以群众基础好、社会关注度高的运动项目为重点,积极推进省企、省市、省校联办优秀运动队,拓宽竞技体育发展道路。鼓励社会各界利用现有优势运动项目,同省级体育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共建。以球类项目为重点,加快推进职业俱乐部建设。2013年出台《河北省体育局与社会力量联办运动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联办优秀运动队达到5个以上,发展职业俱乐部2个以上。
    (二)科学调整优化项目结构。做大做强田径、跳水、射击、自行车等传统优势项目,稳固提升夺金实力。有针对性地发展跆拳道、乒乓球、体操等我国奥运优势项目,主动与国家队形成无缝对接。大力发展足球、篮球、排球等群众基础好的球类项目,着力提升我省竞技体育“短板”项目实力。适度扩大项目设置总盘子,通过自办、引进、联办等方式增设短缺项目,2015年新上2-3个大项、20个小项,大项数量达到22个、小项数量达到290个,40个小项在全国比赛中进入前3名,100个小项进入全国前8名。
    (三)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实施精英教练员培养工程,利用现有体育院校资源,有计划地开展教练员培训工作,2015年省优秀运动队重点培养有发展潜质的年轻教练员10名以上、国内一流教练员15名左右,中青年高级教练员比例达到25%以上。按照建立复合型教练员团队、实行科训医管一体化要求,为所有运动队配齐教练员、科研人员、医务人员和管理干部。逐步改变单人引进外教的做法,对确需聘用外教的,实行团队式聘用,提高训练实效。广泛开展省优秀运动队教练员指导业余训练活动,努力提升基层教练员综合素质和执教能力。
    三、切实加大后备人才培养力度
    (一)加强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按照省有重点、市有优势、县有特色、校有传统的思路,不断加大各级体校、俱乐部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的力度。积极创建国家和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巩固业余训练基础,提高业余训练水平。2013年,创建国家和省级基地20-30个;2014年,建设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5-20所、省级160-180所;2015年,发展业余训练扶持点40-50个、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80个以上。
    (二)扩大体育后备人才规模。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扶持市、县两级业余体校、各类训练单位快速发展,重点加强县级体育业余训练工作。建立科学公正的后备人才选拔机制,确保后备人才选拔的数量和质量。2015年,石家庄、保定、唐山市县级体校或体育班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张家口、承德市达到50%以上,其他市达到60%以上;全省常年坚持业余训练的总人数保持在2.5万人以上,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人数达到2万名以上;每年向省运动队输送优秀后备人才120名以上。
    (三)推进体育和教育的深度融合。各设区市、县(市、区)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体育、教育、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明确项目导向,重点做好体育教师业务培训、阳光体育运动、校园足球活动、体校教育评估督导等工作。积极推进体教资源的优化和共享,不断提高运动员文化教育质量。全面推进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青少年比赛赛前文化测试制度,逐步将运动员文化测试成绩作为入选和退出省优秀运动队的考评条件。拓宽运动员的文化教育渠道,确保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接受不同层次的学历教育。
    四、积极承办更多高水平赛事
    (一)全力推进2022年冬奥会申办工作。加强与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会的沟通协商,抓紧制定具体申办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积极推进申办工作。根据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会要求,尽快启动崇礼滑雪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为承办赛事创造条件。承办各类国际国内高水平滑雪赛事,组建冰雪项目运动队,培养一批高水平运动员,扩大申办冬奥会的影响力。
    (二)积极承办高端体育赛事。加强与国家体育总局的联系,主动申办有利于促进我省运动项目发展的高水平赛事。拓宽承办体育赛事渠道,建立合作开发平台,引导和规范各类体育赛事的市场化运作。支持各地承办国家级以上赛事,注重扶持地方精品赛事,有计划地培育3—5个有广泛国际影响的单项体育赛事,提升河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每年承办国家级以上体育赛事10次以上。
    (三)办好2014年河北省第14届运动会。按照“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体育盛会”目标,高质量做好省运会竞赛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高水平策划开、闭幕式等重要活动,高标准做好环境整治和文明创建工作。改革省运会项目设置的方式,将省运会与省体育大会合并举办,适当增加社会组、老年组和省直机关领导干部等组别,充分发挥省运会竞赛杠杆作用。
    五、全力打好第十二届全运会比赛
    (一)全面加强组织管理。成立第十二届全运会河北省代表团,做好我省代表团的参赛组织指挥工作。进一步加大全运会保障力度,力争金牌或奖牌数超上届、团体总分进入前10名。认真做好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保证我省运动员干干净净参赛,实现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二)扎实做好赛前的各项准备。按照“一线优先、运动员为本”的理念,全方位做好训练服务工作,提高训练水平和实战能力。加强运动员、教练员的思想教育,大力弘扬奋勇争先、永不服输的体育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广大运动员轻装上阵、放手一搏,以最佳的竞技状态亮剑全运会赛场。
    (三)认真落实激励奖励政策。制定《河北省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奖励办法》,对在全运会上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和相关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获得金牌或奖牌的运动员、教练员予以重奖。认真落实教练员绩效工资等经费,完善运动员津贴奖金制度,运动员平时训练奖不低于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六、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一)创新群众体育活动方式。深入开展体育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活动,大力培育“一地一品”、“一地多品”特色健身项目。积极推进公办体育设施(含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2015年可供使用的公共场地达到全省体育场地总数53%以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运动,每年举办大型群众体育活动120项以上、中小型活动8000项以上,2015年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重达到34.2%,国民体质测定合格人数达到90%以上。
    (二)完善城乡基层体育组织。充分发挥省体育总会在全民健身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市、县(市、区)依法依规普遍建成单项体育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引导体育社团广泛开展社会体育活动,全面提升社团管理水平。推进乡镇(街道)体育组织和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加大对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和社区俱乐部的支持力度,2015年实现80%以上城市街道和60%以上乡镇建有体育组织的目标。
    (三)加强全民健身指导。建立健全全省三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机制,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指导群众科学健身。推动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重点做好学生等特定人群的监测。市、县(市、区)普遍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5000名以上。2015年,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人数达到6万人以上,90%以上健身活动站点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
    七、进一步做大做强体育产业
    (一)强力打造体育产业基地。全面提升“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体育产业带的规模和档次,重点培育壮大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用品生产、体育运动培训三大产业。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重点扶持发展市场空间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与示范企业,打造一批现代化体育用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加快河北省体育局航空运动管理中心江城机场开发建设步伐,积极寻求与综合实力强、经营管理水平高的大企业集团合作。
     (二)拓宽体育产业发展领域。积极开发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市场,做大做强崇礼滑雪、北戴河轮滑、廊坊渔具和信鸽展销、保定空竹、衡水马拉松、沧州武术、邯郸太极拳等本土体育产业品牌。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体育健身娱乐业。推动体育产业与旅游、会展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到2015年,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体育旅游品牌和竞赛表演项目。
    (三)全力做好体育彩票工作。按照狠抓增量、确保安全的要求,下大力拓展体育彩票的销售网络。本着“大头向下”的原则,完善体彩公益金向基层倾斜的分配办法,充分调动市、县两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15年全省体育彩票发行总量超过50亿元,在全国的位次前移。
     八、不断提高体育事业发展保障水平
    (一)加大对体育事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继续推动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对体育事业的资金投入。创新支持的思路和方法,重点加大对业余训练、全民健身运动、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后备人才培养等倾斜力度。设立河北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出台《河北省体育产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促进体育产业提档升级。
     (二)切实改进运动员保障工作。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12〕27号),推动运动员保障和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确保运动员在役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将运动员和教练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完善运动员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和完善运动员职业转换扶持体系,切实提高运动员职业发展能力,帮助运动员顺利实现职业转换。
     (三)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将体育事业发展目标,特别是体育基础设施、后备人才输送、重大赛事成绩等情况,纳入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为全体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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