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坚持以改革的办法、法治的思维固化作风建设成果,使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在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抓好四项重点制度建设。
(一)公开承诺制度。教育活动中,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确定相关事项,适时做出公开承诺,接受各方面监督,并以实际行动履约践诺。同时,要求各处室各单位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公开承诺。
(二)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局党组及其成员分别联系与自己业务直接相关的基层单位、服务对象,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机关干部下基层挂职任职,轮流到直属单位挂职一年,在直属单位担任相应职务。定期开展民意调查,了解掌握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干部服务群众的监督。
(三)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以各处室负责人、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主任以及教练员为重点,制定量化可行的考核标准和实施办法,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推动作风转变。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选拔任用机制,让作风好的干部得到重用,让作风不好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
(四)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规定精神,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公务接待、警卫、福利、休假、出境出国、基层调研等方面,制定明确具体的办法,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并定期检查报告,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坚决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规定。
(一)公开承诺制度。教育活动中,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确定相关事项,适时做出公开承诺,接受各方面监督,并以实际行动履约践诺。同时,要求各处室各单位采取相应的方式进行公开承诺。
(二)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局党组及其成员分别联系与自己业务直接相关的基层单位、服务对象,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机关干部下基层挂职任职,轮流到直属单位挂职一年,在直属单位担任相应职务。定期开展民意调查,了解掌握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干部服务群众的监督。
(三)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以各处室负责人、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主任以及教练员为重点,制定量化可行的考核标准和实施办法,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推动作风转变。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选拔任用机制,让作风好的干部得到重用,让作风不好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
(四)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规定精神,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公务接待、警卫、福利、休假、出境出国、基层调研等方面,制定明确具体的办法,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并定期检查报告,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坚决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