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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体育组健身气功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河北省体育局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5月26日-27日在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国培大厦举办。
四、协办单位
五、参加单位
石家庄市、张家口市、承德市、秦皇岛市、唐山市、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省直工委、定州市、辛集市、华北油田、雄安新区、省交通体育协会、省电力体育协会、省水利体育协会、省军工体育协会、省邮政体育协会、省通信体育协会、省直老体工委。
六、竞赛项目
 集体项目:
(一)健身气功﹒易筋经
(二)健身气功﹒五禽戏
(三)健身气功﹒六字诀
(四)健身气功﹒八段锦
(五)健身气功﹒大  舞
个人项目:
(一)健身气功﹒易筋经
(二)健身气功﹒五禽戏
(三)健身气功﹒六字诀
(四)健身气功﹒八段锦
(五)健身气功﹒大  舞
以上项目均为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缩编推广的普及功法。
七、运动员资格
(一)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正式居住户口,户口登记日期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二)经当地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具有体检证明。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一个单位,参加一个项目一个组别的比赛。
(四)2017年12月31日(含)前已调入省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以省人事厅文件为准)不得参加比赛,2012年12月31日前调出省优秀运动队的退役运动员可以参加比赛。
(五)交流到外省(区、市)、解放军、行业体协,已在河北省以外的任何单位或在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注册的运动队在编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六)输送到河北省以外的任何单位的运动员,无论有何协议或该运动员户口仍在河北境内,均不得参加比赛。
(七)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不得参加比赛。
(八)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在报名或参加比赛中违反资格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及所在代表队全部人员参赛资格和已获奖项,并对派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八、参加办法
(一)以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华北油田、雄安新区和各行业体协为单位组1支代表队参赛。参赛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含18周岁和65周岁),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各1名、队员9人,集体赛队员4名(男性队员不得少于1名),个人赛队员5名(男性队员不得少于1名),小于35周岁(含35周岁)的队员最多选派1名。领队须由市级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设5个集体项目比赛,每队须4名队员同时上场,参加2个功法的集体赛;个人赛比赛项目,每支代表队限报5名队员参加个人赛,每名队员限报一个项目,每项限报一人,参加集体赛和个人赛项目的队员不得兼报。
九、竞赛办法
(一)功法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最新版《健身气功竞赛规则》。
(二)功法比赛参赛队上场队形均为“一”字形或平行错位排列。
(三)功法比赛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的《健身气功比赛展演音乐》中的缩短版伴奏音乐。
(四)各参赛队应按照《健身气功竞赛规则》相关要求统一着装。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依照《河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采取二次报名的方式。2018年2月28日前第一次报名,报参赛项目;
第二次正式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白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于第二次报名时一式二份分送省体育总会办公室、石家庄市体育总会。
1、石家庄市体育总会
联系人:王新      联系电话:0311-85266512
   地  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体育南大街1号
邮  箱:sjztzb@126.com
2、省体育总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伟   任铁生   张萌
   联系电话:0311-85266974(传真) 85266944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44号
邮  箱:hbetyzh@sina.com
(二)逾期报名按弃权处理。
十二、经费
依照《河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经费支出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执行。提前报到或延期离会及超编人员需费用自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竞赛规程总则和竞赛规程的内容由河北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赵鑫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