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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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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秘书处)。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督查督办、综合协调、信息、保密、文史、后勤服务、局机关财务及体育总会秘书处工作;组织、指导全省体育宣传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发布重大体育新闻,组织协调省内外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

(二)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直属单位岗位设置和各类人员聘用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和直属单位考核、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因私出国(境)管理和援外人员派遣工作。

(三)群众体育处。拟订全省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积极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全省群众性体育活动;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工作;负责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全省性体育社团工作;负责推广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工作。

(四)竞技体育处。拟订全省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负责全省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指导省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参加重大国内、国际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承担有关体育竞赛审批工作;统筹协调由省承办的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

(五)青少年体育处。拟订全省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拟订全省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完善青少年业余训练体系,协调推进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全省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运动项目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研究和相关培训;负责制定全省体育竞赛制度;负责省运会和全省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

(六)体育经济处。拟订全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协调全省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负责体育彩票发行、销售及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系统预算管理、计划内投资管理、财务管理;推动冰雪场地设施建设和开放运营,指导全省体育奥运遗产利用、后奥运冰雪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七)法规安监处(内部审计处)。拟订体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及法制审核工作;拟订全省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体育理论和体育发展战略研究;负责体育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场所)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局系统信访、平安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八)科教处。负责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攻关,负责体育科研成果的审查和评价、推广;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协调、指导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体育系统高、中等体育专业教育工作;负责全省体育系统涉外工作。

(九)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