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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联办优秀运动队再放大招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2011—2020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2022年北京冬奥会备战工作计划》和《河北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创新竞技体育举省体制,积极探索省市、省企、省校等多种方式联办优秀运动队,逐步形成政府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投入评估体系,全面提高我省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河北省体育局于近日印发《关于联办省优秀运动队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冀体字﹝2016﹞119号)。
       《通知》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体育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以振兴河北体育、建设体育强省为目标,以服务筹办2022年冬奥会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开放,充分用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整合利用社会体育资源,加强与社会力量联办省优秀运动队,通过开门办体育,促进从较为封闭的单一办队模式向开放多元的联合办队模式转变,发展壮大省优秀运动队规模,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应有贡献为指导思想。
       《通知》以成绩优先、互利共赢、稳步推进为基本原则,以扩大队伍规模、提高办队水平、深化体教融合、形成长效机制为主要目标。立足于多出人才、快出成绩,从运动项目实际出发,充分考虑项目现状特点、承办条件、发展前景等因素,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创新联办省优秀运动队模式,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办队格局。
       《通知》规定实施范围为:河北省体育局(或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经省体育局授权的机构)与省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其直属机构、国内各级各类学校、国内各类社会组织、国内外企业等法人,双方或多方参加、以协议形式明确各方责权利、单独注册的实体化冬运会、全运会项目省优秀运动队。并明确了申请联办法人应具备的基础条件、申请联办的实施程序、相关各方的职责权利以及相关考核、变更办法。(体育生活报记者 宋云杰)
责任编辑:赵鑫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