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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体育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精神,以及我省《实施方案》、《2016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要求,我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省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各级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了全局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一方面,局党组中心组率先垂范、带头学法,坚持将法律知识作为集中学习的一项基本内容,全年累计学法4次、超40学时,不仅开展了依法治体专题学习,还专门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收到了良好效果。目前,在局党组的带动要求下,局各直属单位均建立了学法中心组制度,确保了每年5天的学法时间。另一方面,研制实施了《2016年度河北省体育局系统各级干部学法计划安排实施意见》,确保更多的党员干部从中受益、学法懂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了《体育法》《彩票管理条例》《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观看了警示片《西式民主怎么了》和《西方新闻自由只是传说》;局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广泛学习了《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有效地带动和激发了全体干部学法积极性,极大增进了各级干部对体育类法律知识的掌握,提升了全局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普法水平和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
      今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我局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以《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体育类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了普法效果。一是印发了《2016年河北省体育局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出台了《河北省体育局法制宣传责任清单》,以8月8日全民健身日、12•4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广泛开展了体育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普法宣传日活动中,我局共制作法治展板4块,发放宣传单2000余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行业体育法治意识,也为体育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和环境。二是精心组织机关干部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冀司[2016]116号)要求,12月9日在局机关组织进行了河北省体育局系统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参加考试,参考人员成绩均在90分以上。三是在省体育局门户网站创建了政策法规专栏,方便局系统干部和群众学习、了解最新体育政策法规。通过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发布体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体育系统人员和社会人士随时学习、查阅和使用提供便利,加大了面向社会宣传体育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力度。与此同时,我局还在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门户网站多次刊发依法行政的信息,努力强化体育法制宣传。
三、健全规范各项制度,依法依规依章推动体育事业开展。
      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精神和我省《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需要,研制实施了一系列制度办法,省体育局系统制度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依法依规依章开展工作、推动事业的良好局面正在逐步形成。具体来讲,我们建立了《河北省体育局法律顾问制度》,并依规依法聘请4名法律顾问,就重大行政决策及日常工作中,凡涉及到法律问题的,均须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依据法律意见作出合理决策;出台了《河北省体育局合同文本审查管理办法》,委托法律顾问对25个局直属单位的178件对外合同文本进行了审核把关,要求对外签署合同必须有依有据、建有台帐,提高了合同的规范化运行;围绕将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合理化,建立了《河北省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等多项子制度;制定了《河北省体育局市场监管制度》,出台了《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了对市场监管的力度,加强了对体育行政部门及管理相对人的监督管理,有力规范了各项行政权力的行使;制定了《河北省体育局投诉举报制度》,依法规范我局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河北省体育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切实保障我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公开性;修订定了《河北省体育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相关配套制度》,大力开展体育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体育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建立了《河北省体育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我局在行政诉讼中积极自觉地出庭应诉,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建立了《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河北省体育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细则》,明确规定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局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后,报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通过后公布施行,有效杜绝了自行增设行政许可事项、增加行政许可条件、乱设行政处罚等违法情形的发生;建立了《河北省体育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最大限度保障体育执法的公开公正性。除此之外,我局还根据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及时对有关政府规范、局系统文件、社会组织文件等进行了清理规范,保留了6部政府规章、4部省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2件局规范性文件和42件局属社会组织文件,并及时上报了清理情况。
四、梳理体育行政权力,着力推进体育行政执法的规范化。
      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和省审改办要求,梳理和建立了最新的行政权力清单,取消了全部非行政许可事项,目前省本级负责行使2项行政许可权、1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处罚权、8项其他行政权、1项政府内部审批。下发专门文件,明确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2项审批为工商后置审批。二是在局办公室设立了“体育行政审批室”,凡交付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首先全部集中到“体育行政审批室”受理,随后由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审批,最后由“审批室”反馈申请人。在审批室醒目处张贴了《河北省体育局行政许可公示》,使申请人在申请许可时一目了然,努力把审批室创建成为对外行政审批的办事窗口。三是完善制定了《河北省体育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了行政裁量权,避免了擅自增设或减少审批条件、随意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等问题的出现。依法申领了2016年度《罚没许可证》,在规定时间参加了《罚没许可证》年检,明确了省本级罚没权力,梳理出《河北省体育局罚没事项清单》,完善了行政处罚流程图,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四是积极开展体育执法。年初雪季,启动开展了全省滑雪场所执法检查工作,聘请江苏中正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唯一具有所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检测资质的公司),与体育执法人员一起重点抽检了张家口、秦皇岛、石家庄等三个市的6家滑雪场,努力通过购买社会公共服务与执法人员相结合的方式推行“双随机”监管。六月份,启动部署了对全省游泳场等高危经营场所的执法检查,共计抽查游泳危项目经营性主体10个,攀岩高危项目经营性主体2个,潜水高危项目经营性主体1个,保障了人民群众参与高危体育项目的安全。五是认真做好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河北省体育局内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河北省体育局内部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和体育局网站,把全局的领导分工、机构职能、目标任务以及全年所有正式发文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落实了网络、报纸、电台、广播等信息公开载体,全年省局官网公开发布信息1145条。与此同时,我们还认真落实行政监督和问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10件,满意率100%。
五、重视体育法学理论研究,增强体育法治工作理论性。
      为了更好的开展体育法学研究,助力省体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开展了一系列体育法学理论研究活动。一是积极配合省法学会、河北体院,建立了河北省体育法学会,为更好的推进体育法学研究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承办了第五届环渤海体育法学论坛,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领导和众多环渤海地区体育法学研究专家参加了此次论坛,推进了国内各地特别是环渤海区域体育法学研究与交流合作,为2022年冬奥会筹备中体育法律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提供了思路。三是充分发挥我局法律顾问及河北省体育法学会等智力资源作用,积极配合省政府就我省奥标条例的出台献言献策,在立法过程中给予相关部门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与省体育法学会相关学者就奥运知识产权保护进行座谈,出台了《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做好我省冬奥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和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了《京冀奥运协同立法问题研究》课题研究,并列入2017年河北省体育科技研究项目。


河北省体育局      
2016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赵鑫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