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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351号建议的答复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35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将企事业单位体育场所及设施纳入政府全民体育发展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体育局将按照《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关于“深度盘活存量资源。在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标准和办法的基础上,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探索推动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民营体育健身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的要求,继续将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及设施纳入我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一是通过体育场地普查,对企事业单位建设的所有的体育场地及设施的类型、分布、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选择适宜对外开放的场地设施,鼓励引导全部向社会开放。二是研究制定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管理办法和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体育设施在保障正常工作和安全的前提下,应积极创造条件在公休日、节假日及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三是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力度。2018年申请国家资金1593万元用于我省23座大型体育场馆的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积极探索推动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民营体育健身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

责任编辑:何婉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