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体育局 关于印发《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
《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体育社团:
在全省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是“一问责八清理”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据《河北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为切实推动河北省体育局专项清理工作,现将省体育局《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切实执行。
附:《河北省体育局关于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河北省体育局
2017年5月15日
(联系人:邢哲源 联系电话:85362573 13503331070)
河北省体育局
关于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按照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根据省财政厅《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现就河北省体育局开展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2017年“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聚焦查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深化作风整顿、优化“三个环境”(政治生态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市场营商环境),依据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河北省体育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按规定审批开设银行账户或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问题及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
二、清理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清理范围。河北省体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清理内容。主要是2014年以来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清理以下内容:
1.设立“小金库”问题
(1)利用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经营收入等各项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4)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5)以虚假事项或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6)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2.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主要指以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问题,重点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
三、时间步骤
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7年5月,至2017年11月,分3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清理、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
1、自查自纠(5月23日前)。凡列入此次专项清理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分别填报《“小金库”问题自查情况表》和《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自查情况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23日前上报省体育局经济处。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2、重点检查(6月30日前)。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省专项清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清理范围单位总数的10%,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
重点检查对象: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3.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单位;
4.其他检查中发现有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的和以前年度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
5.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6.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零问题”的部门和单位。
重点检查报告及《“小金库”问题重点检查情况表》和《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重点检查情况表》要根据省专项清理领导小组重点检查情况上报。
(二)集中整改、解决问题阶段(7月至9月)
各单位要针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法违纪案件移交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省专项清理领导小组要对清理出来的问题挂账督办、明确责任、限期整改。省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将加大对零报告和查否问题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推动清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各单位将督查整改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8月31日前上报省体育局经济处。
(三)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
各单位针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完善制度,提出从源头治理的有效举措,建立和完善防治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长效机制。各单位将专项清理总结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23日前上报省体育局经济处。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在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省体育局成立以唐青副局长为组长的河北省体育局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体育经济处,具体负责专项清理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联络沟通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体育经济处处长马金亮兼任。各事业单位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肃财经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好谋划布置、组织推动、督促协调等职能,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职责分工。省体育局经济处牵头,制定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布置全局专项清理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总上报省体育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自查自纠及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省体育总会办公室负责局管社团开展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工作开展情况报经济处,汇总后一并上报省专项清理领导小组。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结算中心积极配合。
(三)基础保障。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抽调政治素质过硬、政策业务精通、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专门负责专项清理工作。要加强政策业务和工作指导,组织实施自查自纠工作。要建立自查自纠工作督导机制,加强对本单位专项清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推动。
(四)纪律要求。要严格执行相关保密和廉洁自律制度,依法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为目的,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要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清理工作成效次专项清理工作成效。
(五)落实举报制度。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省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河北省体育局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311-85266232,电子邮箱:tyjjgjw@163.com。
附件:河北省体育局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河北省体育局
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唐 青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马金亮 局体育经济处处长
孙文良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梁小燕 省体育总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康学英 局体育经济处副处长
刘联合 局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
李 奇 局奥运事务处副处长
赵艳荣 省体育局财务结算中心主任
张 萌 省体育总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