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体育局机关部分空缺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省体育局机关部分空缺
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体育局
关于印发《省体育局机关部分空缺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体人字〔2016〕59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省体育局机关部分空缺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转主要负责同志及符合条件的每位同志。
河北省体育局
2016年9月2日
省体育局机关部分空缺处级领导职位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机关部分空缺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方式,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处级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优化我局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二、竞争职位
河北省体育局奥运事务处处长
三、选拔范围
在河北省体育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范围内进行,凡符合条件的在编干部均可报名参加竞争选拔。
四、报名资格与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基本资格,并符合竞争上岗职位的具体要求。
(一)必备资格
1、2013至201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省体育局机关现任调研员或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直属单位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或任副处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3、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无疑问。
(二)职位具体要求
1、一般应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和相应工作能力,了解竞技体育、赛事组织、对外联络、场馆规划等方面工作和相关政策,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3、考虑筹备冬奥会的特殊性,应为196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直属单位参加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原在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后到直属单位工作的不受此限制)。
以上任职及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8月。
五、实施步骤与程序
(一)宣传动员(9月2日—6日)
印发《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同时在河北体育局网站上公布),公布竞争职位、选拔范围、报名资格与条件、竞争工作程序等。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做好宣传发动,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积极参与。
(二)个人报名(9月7日—8日)
采用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竞岗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可从河北体育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由所在处室或单位审核盖章后,于9月8日前报人事处。
(三)资格审查(9月9日)
由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局领导同意后在省体育局官网上公告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时间2天)。如符合条件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不足3人,该职位暂不进行竞争上岗。
(四)竞职演讲(9月13日-14日)
竞争者首先进行竞职演讲,主要是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个人优势及工作思路等,领导评委(分别提问,顺序届时由主评委确定)可根据竞争者演讲情况提出1至2个问题,由竞职者回答,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本人陈述不超过10分钟,评委提问不超过5分钟)。评委组对竞职者进行打分。
上场顺序,现场抽签确定。竞职演讲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演讲后向人事处递交一份关于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限1000字左右) 。竞职演讲人选演讲前不能旁听其他人选的演讲。全程录像。
评委组成:领导评委,由6名局领导组成,主评委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江海担任;群众评委,由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加的其他同志不能替代,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竞职的不担任评委)组成。
评分办法:领导评委评分和群众评委评分别占30%和70%(竞职演讲成绩=领导评委总平均分×30%+群众评委总平均分×70%),满分100分。其中,群众评委打分采用体操打分办法(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
(五)民主推荐(9月13日-14日)
竞职演讲全部结束后,即对竞职演讲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按惯例,由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参加人员署名填写《民主推荐票》,分A、B票(局领导填A票,其他人员填B票),按照A票占30%和B票占70%的比例加权计分,量化得分(满分100分,计算办法:总得分=[(A票得票数/A票有效票数)×30%+(B票得票数/B票有效票数)×70%]×100分。
(六)组织考察(9月16日前)
根据竞职演讲成绩、民主推荐情况,计算出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为:总成绩=面试成绩×70%+民主推荐×30%(分数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据分数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干部考察程序,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材料。经考察,考察组认为考察对象不适合所报职位的,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考察。有《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人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七)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组考察情况、个人事项报告审核、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由局人事处研究提出干部任用意见并经征求驻局纪检组同意后,提交局党组集体研究,按有关规定公示、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办理任职手续。
对新提任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六、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驻局纪检组、机关党委进行全程监督。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何江海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东奇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文平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 田建功 人事处处长
孙文良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处,负责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工作人员由人事处、机关党委等有关同志组成,临时抽调直属单位有关同志。
七、纪律要求
开展竞争上岗工作是我局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局系统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竞争上岗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开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工作中如有拉票助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驻局纪检组85266992。
八、有关问题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