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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体育竞赛最佳赛区优秀赛区评选办法

为了提高我省体育竞赛组织管理工作水平,全面、客观地反映赛区的实际工作质量,以表彰奖励承办全国和全省体育竞赛的单位在组织竞赛工作中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河北省体育竞赛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的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以具体承办全国和全省体育竞赛的赛区(以该年度全国体育竞赛计划和河北省体育竞赛计划为准)作为评选基准。每年在全省范围内评选最佳赛区5个、优秀赛区5个,最多不超过12个。
  二、评选条件
  (一)赛区在承办体育竞赛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和省体育局相关竞赛工作具体规定。
(二)竞赛组织中,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赛区的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严格遵守体育道德,竞赛风气端正。
(三)赛区为参赛人员提供良好的办赛条件,场地器材规范标准,交通方便快捷,饮食干净卫生,住宿条件良好,后勤服务热情周到,有利于运动员创造优异成绩。
  (四)赛区重视新闻宣传和媒体服务工作,能较好树立赛会形象,对比赛进行有效宣传,并为媒体记者提供良好的工作设施和服务。
  (五)遵守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竞赛经费,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六)制定并严格执行赛区安全防范规定,比赛期间未出现安全方面的问题。
  (七)认真执行体育竞赛关于兴奋剂检查的有关规定,能够为兴奋剂检查工作开展提供便利条件。
(八)赛场秩序良好,未发生违反赛风、赛纪事件。
(九)按要求编印秩序册和成绩册并在比赛结束之日起二十天内将秩序册和成绩册报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三、组织评选
  河北省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的评选工作,评选工作按照各市体育局推荐本地区候选赛区;各运动管理中心推荐本项目候选赛区;省体育局综合评定等步骤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省体育局下发河北省体育竞赛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的评选通知,各单位在组织评选工作的同时,认真对本地区承办的全国、省级体育竞赛进行总结,并填写《承办体育竞赛汇总表》。在此基础上按承办全国和省级体育竞赛数量2:1的比例推荐候选赛区。承办比赛5项次的单位可推荐2个候选赛区,承办比赛8项次以上的单位可推荐3个候选赛区并填写《推荐候选赛区申报表》。
(二)各运动管理中心在对所属承办项目的赛区作出客观、真实、全面的评价基础上,推荐本项目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
  (三)确定入选赛区。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在整理和汇总各单位评选推荐候选赛区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各市承办全国和省级比赛的情况,提出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的入选名单。
  (四)对入选赛区进行公示。各市体育局认真组织本单位运动队根据参赛的实际情况对入选赛区作出评价,并反馈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五)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在全面汇总各参赛运动队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当年度河北省体育竞赛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报省体育局批准后公布赛区评选结果。
  四、奖励
对获得河北省体育竞赛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的单位给予奖励。
 
承办体育竞赛汇总表
 

 

序 号
比赛名称
承办单位
承办地点
备注
1
 
 
 
 
2
 
 
 
 
3
 
 
 
 
4
 
 
 
 
5
 
 
 
 
6
 
 
 
 
7
 
 
 
 
8
 
 
 
 

 

 
 
(体育局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候选赛区申报表
 

 

序 号
比赛名称
承办单位
承办地点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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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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